据称,“次道德”是指在行使不良行为时并不刻意扩大自己的不良,比如小偷在行窃时不拿自己无用的身份证,抢劫者不抢老弱病残等。这其实属天良没有丧尽,在特定的小圈内或许是可以得到称道的,但是如果加以大力宏扬,问题就复杂了。尽管对“次道德”的认同不等于对不良行为的纵容,但是在管理中如果没有更为有效的措施,企业是很容易溃于“蚁穴”的。次按危机的出现本身就说明了这一点。次级按揭贷款的其对象为信用分数较低的个人,占美国按揭贷款市场的比重很小。在一定程度上讲,次按的存在也是一种对“次道德”的认同,但是资本的扩张对这种风险较大的市场同样不肯放过,企业管理层依然要把它当作一块蛋糕加以瓜分。加上证券产品的衍生化,人们早已把次按原有的风险抛至脑后。次级按揭的比重逐渐上升,渗透面逐渐扩大,一旦出现问题,自然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实,各种公司败德的行为尽管扑朔迷离,但是往往都是从“次道德”的认知开始的。当合理合法的经营不那么顺利时,归咎于环境,希图通过“入乡随俗”找到一条捷径,也就开始了以身试法的历程。这里的“俗”并不是善良风俗,正是“次道德”的代名词。说项者善于用“次道德”进行包装,把管理者原来认为是违规的行为变得正常起来,使他们放松了心理防线。一些小道理盛行,使得大道理产生扭曲,将“次道德”演化成为一种潜规则,管理者上了贼船也就身不由己。公司败德行为被披露后,有些管理者甚至不以为然,认为比自己更严重的败德行为多了去,这就是“次道德”观在作怪。
在陈良宇案的庭审过程中,陈良宇辩称,在参加上海申花董事长郁知非的宴请时,他只是问问与郁知非“共事”的儿子有没有为公事结帐的银行卡,郁知非随后就给了其儿子一张卡。应当说,这算不上索贿,但显属一个“次道德”的问题。企业高管应当由此看出,由于自己位高权重,在“次道德”层面上如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首先,管理者的道德操守面对弱化因素的干扰。管理者对自己的要求开始一般是较高的,但是极容易在“次道德”上放松要求。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次”,所得可想而知。其次,管理者的道德模式具有放大作用。上行下效的惯性自不必多说,问题是针尖大的窟窿能透出斗大的风,上级在“次道德”上差之毫厘,下面就会失之千里。再次,管理者的道德标准取向具有连环效应。上级在一个环节上默认了“次道德”,在其他环节上就会出现“多米诺”效应,出现一发而不可收的后果。
当然,管理不能放纵“次道德”不是针对普通群众而言的,对于职工群众不必提出超越历史阶段的过高的道德要求。美国的次按并不是说其贷款对象处于“次道德”状态,指的是一种客观状态,例如其首付比例较低、月供占收入比例较高等等。美国的一些金融机构借助于金融产品的创新,不是采取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而是采取虚假包装的方式把相关金融资产卖给了投资者,才是目前次按危机的根源所在。因此人们有理由对管理精英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要求企业在高管的选择任用上坚持高标准,不能把“次道德”的玩家当作能人。企业高管自己也要慎对职业操守,面对各种“次道德”的说辞、包装,要放弃侥幸心理,不能把当期业绩的宝押在“次道德”的变通上。从企业的健康发展计,在企业文化中更不能放纵“次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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