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第一法则是什么?胡萝卜加大棒。
管理从一种实用经验发展到一门“艺术”。再发展到“学”,到今天已经有点像中国武术一样,演变出了很多的“套路”,管理学家称之为“管理模式”。
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方式自古就有。现在的管理学称之为“激励机制”,其实还是那些东东,换汤不换药。“诱之以利,晓之以害”、“打狗留条逃路”、“惩罚的目的不在于惩罚本身”、“奖勤罚懒”、“一手打一手拉”等等管理格言,讲的都是这个道理。对此一个成语概括得最好,叫做“恩威并施”。
单纯的奖励或者一味的处罚,最终都会出现“激励失效”问题,所以要奖罚分明,奖惩并用,堵死退路,指明前途。
为何“胡萝卜+大棒”可以成为管理的第一法则?这是由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人,是由人的特性所决定的。当然,这里所说的都是理性人,也就是具有趋利避害的行为动机的人。因为一个正常的人是趋利避害的,所以把“利”和“害”明确化,就会加速促成其行为动机的形成,从而使其具有指向明确的行为,也就是管理的有效性。
但是,由于价值判断是因人而异的,所以,每个员工所趋之利和所避之害不尽相同,不要一刀切。有人死爱面子,对名誉之利非常看重,此时名誉的予夺就成为胡萝卜和大棒。例如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非常器重你对他技能水平的认可,此时就应该将给予职称和技能水平认证当作胡萝卜,反之贬低其技能声誉就是大棒。但是有些人只是见钱眼开,你说他再难听的话他也无所谓,只要给钱就行,此时罚款就是最大的大棒。
如果把不同程度的奖励比作胡萝卜和白萝卜,把不同程度的惩罚比作大棒和小棒,那么“萝卜+棒”的管理策略还有不同的组合形式,其管理效率也不尽相同。通常,“萝卜+棒”管理的效率对比,按照从大到小顺序大致如下:
1、 胡萝卜+大棒;
2、 胡萝卜+小棒;
3、 白萝卜+小棒;
4、 白萝卜+大棒;
当然,管理的对象是人,人是极其复杂的,上述顺序对于不同的人群可能是不同的。如果你领导的队伍是X人群(即所谓的“性本恶”人群),可能要首选“白萝卜+大棒”其次才是“胡萝卜+大棒”;但是如果你相信你的队伍是Y人群(即所谓的“性本善”之人)的话,则可能主要依靠胡萝卜策略了。
这就是说,实际上由于人的复杂性(Z人)不可能使用统一的管理策略笼统对待,所以,管理策略的有效性还取决于你的管理具体到人的程度,越是具体到个人,越是有效。
当然,这里还面临着一个政策的公平性问题,如果“看人上菜碟”,会被一些人视为不公平,是“人治”而非“法治”。现代管理也讲究规范化标准化。不过有一点,管理如果变成的真正的、绝对的法治的话,可能已经不再是对人的管理了,那样的话,企业就不需要管理者了,靠一本国家出版的管理手册就可以让企业自行运转了。
有一点得提醒大家,不论是萝卜还是棒子,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尽管被管理者各自有各自的价值观念和追求,但是,不要忘记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被管理者,而是为了管理者自己的目标。恩威并施的目的是为了达成我们自己的目标,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了这一点,不要为了管理而管理。管理的策略的有效性,关起门来说得直白一些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昌就是胡萝卜,亡就是大棒,最终是要让他在你给定的道上朝你指定的那个方向跑。
说来说去,您是否还觉得这管理第一法则难以驾驭?感到难就对了。管理既然是一门艺术,艺术的事情本来就难以说得清楚。即便是你手持萝卜和棒子,也有一个何时喂萝卜、每次给多少、大棒举多高、棒落在何处等等问题,个中道理你领会地一定比我深刻,就不再多说了。
王总你说啥?我在给各位喂胡萝卜?嘿,嘿嘿,嘿嘿嘿嘿,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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