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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孰重孰轻?

2016/9/14 22:44:00     点击率 []   【    我来说两句 ()

核心提示:

  根据“企业文化结构模型”,企业文化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价值观体系、规章制度、行为、物质层。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已有充分的论述(参考注1:〈企业文化结构雷达模型〉)。在我们的咨询和培训工作中,经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企业文化哪些因素最重要?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子贡问政”的故事。

  孔子的学生子贡问,一个国家要想安定,政治平稳,需要哪几条呢?孔子回答,只有三条:足兵、足食、民信之。也就是说,第一、国家机器要强大,必须有足够的兵力做保障;第二、要有足够的粮食,老百姓能够丰衣足食;第三、老百姓对国家有信仰。

  子贡说,三条太多了。如果必须去掉一条,您说先去什麽?

  孔子说:“去兵。”咱就不要这种武力保障啦。

  子贡再问,如果还要去掉一个,您说要去掉哪个?

  孔子非常认真地告诉他:“去食。”我们宁肯不吃饭了。他接着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他认为信仰的力量足以把一个国家凝聚起来。

  很显然,孔子的回答同样适合于回答我们开始提出的问题。在这里,规章制度相当于“国家机器”,物质层相当于“食”,而核心价值观就是信仰。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断论:企业文化的四大要素是一个整体的四个不可分割的部分,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相对而言,核心价值是最最重要的,而其它三个要素相对来说是较为次要的。

  遗憾的是,我们发现,很多企业非常注重订立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注重物质上的条件和物质奖罚,可偏偏就不大重视企业的价值观。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没能形成一种鲜明的、有真正凝聚力的企业文化。主要表现有: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自觉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甚至是想方设法欺上瞒下;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矛盾大,互相不信任,出现帮派;员工主动流失率高,企业留不住人才。

  事实的确如此。佛山一家民营企业的总经理告诉我,这两年基层员工的流失率非常大,即使提高了工资和福利待遇,仍然难以留住他们。而且,员工之中存在一些帮派,给管理者造成很大的麻纺。

  企业要确立什麽样的核心价值呢?我们认为,对于珠三角众多的民营企业来说,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核心价值是“以法为本”。

  笔者曾在2007年协助佛山市某镇总工会对全镇外来务工人员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只有24.9%的员工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18.7%的人购买了社会保险。

  平均每人月加班2.3天,加班工资平均只有4.1元/小时,折算每天8小时32.8元,每月30天为984元,基本上没有按劳动法规定计发两倍(或以上)工资。

  以上这样的一些企业,如果奢谈什麽“以人为本”,一定是在自欺欺人!他们连最基本的劳动法规都不遵守执行,明显侵害员工的利益,这是“以钱为本”、“剥削为本”!这样的企业,即使有企业文化,肯定不会是一种“诚信”文化,肯定会派生出其它的违法行为和矛盾冲突,譬如,欺诈、偷工减料、贪污、行贿、受贿、克扣工资、打架等。这样的企业,肯定没有凝聚力,员工队伍不稳定。上述调查就显示,有46%的人曾经跳槽。事实上,近年来佛山市的很多企业普遍遇到招工难、留工难的问题,这与企业缺乏“以法为本”的企业文化有很大的关系。

  在我所了解的企业中,“以法为本”的典范,国外的有杰克.韦尔奇执掌时期的美国通用,国内的有王石为代表的深圳万科。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自律,表现在对外对内不行贿、不受贿,一旦查出有行贿和受贿的行为即做出最严肃的处理。可以推断,只有“以法为本”已经成为他们企业文化的主流,韦尔奇和王石才能理直气壮地对内部违法行为做出这种处理。

  法律是为人做事的底线。一旦触犯法律,蹲监坐牢,还再谈诚信或事业或文化修养,意义将大打折扣。同理,企业作为法人公民,遵守法规也应成为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的底线。因此,作为企业灵魂的企业文化,不论它张扬的是什麽,都应以法为本。企业只有塑造一种“以法为本”的企业文化才有可能做到基业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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