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就是企业,企业不是家,也不可能是家,过去传统的国有体制下,以企业为家,企业“家文化“的概念风行全国几十年,那是基于企业是国家的,人民翻身当家做主人的大文化前提下,老百姓是国家的主人,企业是国家的,当然作为人民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自然是企业的主人,是理所当然的企业主人,既然是企业主人,自然企业就是自家的了,所以“企业如家”的文化自然也就成立了。国有企业里这样的文化就传承下来,直到今天。所以,今年上半年,有关机构做的一项调查中,人文关怀一项得分最高的是国有企业,而民营企业得分最低。
那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员工是什么关系,企业能否应该是家文化呢?记得505企业的来辉武先生在一次论坛上谈到,他对员工好,从来不主动辞退员工,所以,他的企业尽管叫得很响,销售业绩也不错,但是连续四五年亏损,而与他差不多的一家企业,因对员工比较“狠”,所以,企业效益一直比较好。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合法的经济组织,如果企业不能持续赢利,也就失去了存活下去的条件,所以还倡导“家文化”的话,那么对不适应或不适合企业发展的员工,就不能开除辞退了,企业因战略调整,对那些曾经做出贡献而现今又不需要的员工该如何处理?辞退不用是否就不应该了?如果是家的话,就不应该辞退,如果不是家的话,当然可以让其走人,作为企业行为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只是请其走人的技巧和方法吧了。
作为市场化的企业员工,不应该把企业当作家,也不应该忠诚于某一个企业和某一个人,应该是忠诚于你的职业,作为职场中人,应该遵守职场游戏规则,绝对忠诚于你的职业,不然,忠诚于企业,企业有倒掉的时候,你的忠诚有什么用,如果忠诚于职业,市场上永远有职业的存在。如果你把企业当作家,在你为企业奉献智慧和才情的同时,是否老想着企业是家,应该从家里随便拿东西了。所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是家,也不必要把企业当作家,也不能把企业当作家,如果认不清这一点,会有你伤心和不理解的时刻。
企业就是企业,企业就是合法的赢利的经济机构,在合法的前提下,一切影响赢利的要素和行为均是不符合市场道德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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