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我办公桌上用各种出版物、文件、光盘、名片盒、手套甚至巧克力等堆积成的小山,我思忖着在这家公司工作可能有的结果,因为不合规定被解雇,还是最终养成了随手清洁桌面的好习惯?如果违反规定意味着一定程度的经济处罚,我可能宁愿选择后者。
很多优秀的公司都有小规定。在世界大型连锁超市工作的朋友向我透露,他们公司有个奇怪的规定,去机场接客户时,手里举的牌子不可以写接机对象的全名以及所属公司的名称,只能写姓,“接张先生”之类,据说是出于保护公司的机密。这个奇怪的规定有时让他们颇费周折,因为对方常常忽略他们举的牌子,到最后还得靠电话联系。牌子虽然没用,还是得举着,这则是为了礼仪。
还有的公司虽然没把规定写在纸上,却弥漫在空气里。在奢侈品公司工作的朋友这样形容:从头到脚,如果没有一件带有本公司产品logo的东西,就会像少穿了什么衣服般失落,或者像迷失的羔羊一样感到被孤立。
规定一般辅之以惩罚才能贯彻。一家不坐班的广告公司,为了让一周一次的例会准时举行,颁布了迟到者请吃饭的“微笑规定”。在连续两周“微笑”请客之后,一位我认识的老兄终于笑不出来了。公司共30多人,吃一次需要摆3桌,只点20元以下的菜也得花费500元以上。迟到一次成本500,那点想纵容自己的小惰性与之相比,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要也罢。还有的公司则罚之以当众背公司手册。这种惩罚的缺陷在于,随着背诵熟练程度的提高,惩罚的难度在降低,看来公司手册要不停地出2.0、3.0的更新版才行。
一旦规定形成,只要赏罚分明并且有一定道理,还是能够赢得员工的理解的。比如连锁超市接机的朋友,他在讲述公司规定时,没有牢骚,而是尊敬,似乎为自己服务于一家有原则的公司而庆幸。甚至可以这么说,大公司之所以成为大公司,正是因为贯彻了无数类似的小规定,于细节之处建筑起磅礴大业。而时间长了,这些规定也就成了公司文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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