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劲:其实我们德勤遇到的这种情况不是很多,因为我们所服务的客户无论从资产质量,还是人员素质方面来讲,一般是比较好的。至于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是否存在混乱的问题,我觉得应该这样看待:过去是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有关的会计信息披露是为了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比如财政部、税务局、工商局等。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产权多元化,民营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单单是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还有自身一些的需求。这就产生了如何衡量民营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民营企业有报税的需要,有自身了解经营管理的需要。有些民营企业确实存在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够的情况,容易导致财务信息披露出现一些问题,也有些个别企业为了某种的目的,蓄意作假,这应该是属于司法范畴的问题了。
记者:就您所知,一些民企为达到一些目的蓄意作假,通常会有什么目的?
崔劲:一般来讲,企业在没有上市、融资、私募的情况下,通常是少计收入,晚确认收入,少体现利润,尽可能地少交钱、晚交税,甚至偷逃税。但当企业有上市融资的需求,就可能有虚增收入、利润的行为。就是动机不同,手法也不同。
记者:有人说,中小企业财务混乱主要是避税的考虑特别是营业额在500万以下的企业税负比较高,避税冲动比较大,但避税手段都不高明,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崔劲:中小企业税负是不是比较高的问题,并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但不可否认,这些企业都有利益驱动的问题,这个跟税负重不重并没有直接关系。股东都希望利益最大化,但采用什么手法,是积极开拓市场,还是钻法律的空子,甚至违法,这是最关键的。一个非上市企业,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不论是不是家族企业,都有一个对内和对外的问题。对内是向股东报告,自己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外如税收、社会福利等方面,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去做。
记者:对于营业额500万以下的中小企业,会不会出现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德勤是不是也为它们提供服务?
崔劲:营业额500万以下的中小企业有可能出现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我们德勤的客户中也有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公司。对于500万以下的企业来说,他们多是刚刚起步的公司,当务之急是要把市场做开,把企业做大,这时候不需要面对公众,也不需要像德勤这样大型的专业服务机构出具报告。特别是一些家族企业,他们的大股东既是经营者又是所有者,对他们来说,由公众会计师向他们报告经营情况的需求相对不强烈。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德勤作为世界领先的专业服务机构,接触较小的民营公司的机会比较少。
记者:你所接触的高科技公司,他们在财务管理上的情况如何?当这些高速发展的公司,融资冲动比较强烈时,想上市,在上市前后在财务操作上会发生什么情况?你在为这些公司改制上市提供专业服务时,碰到什么情况?
崔劲:我们接触过几类高科技企业,一种是企业的管理完全跟国外标准看齐,要求财务人员的素质较高,甚至财务总监也是外聘一些海外的专业人士。他们很懂得请专业人员来做专业的事情。当然我不否认也有些高科技公司相对比较弱势,一个人、几个人办的公司,他们的会计基础会比较薄弱,比如说,原始凭证缺失,记录不规范等,可能与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关,对相关的规定不是很了解。作为专业会计师行,我们在为这些公司提供上市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发现这些问题,有义务按照公认的财务准则,如实反映情况,披露资产状况、经营管理成果。还有,以前我国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准则的要求和非上市公司的要求不太一样。这涉及会计处理不同,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不同。企业上市前,这方面没有统一的要求,企业上市后,信息披露就有详细的要求。今后可能都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但在这之前,是按行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不同会计制度之间也有很大差异。所以如何让一家非上市的民营企业能够满足上市的要求,需要从遵循的会计准则方面,从信息披露方面,从财务制度规范方面做大量工作。
记者:国内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所遵循会计准则不同,请问国外是不是这种情况?
崔劲:国外不是。有些国家会制定公认会计准则。如果企业不需要上市,不需融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做成什么样是企业自己经营管理的事。企业为满足税务的需求,可以单独出具税务的报告。假如企业股东和经营者分离,需要向股东做报告,股东通常需要请会计师来审核,检查财务报告是不是按照公认的准则来做。我们觉得,未来我国也是这个发展方向。我们可能会出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专为报税用的,信息披露会与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很大不同。但对于公众公司,就一定要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因为会计本身是交易的语言,其功能是真实反映交易,让所有人都能看得懂,看得明白,不会产生误解。所以这就需要一个公认的会计准则。大家要在公认的会计准则约束下,进行财务信息披露
第一业务员网
·
业务员文摘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