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被浪费掉的一半广告费是“必要的邪恶“——必要的浪费呢?
广告人需要做到的是过“优”不及,而不是过犹不及。举一个反面的例证,为何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在上世纪二十年代镇压共产党人时提出了“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的极端阴毒的绝杀令?因为反动政府清楚,做过了,不过是多砍了些无辜百姓的人头,而一旦让共产党人逃脱,让星星之火得以燎原,以后掉脑袋的就是反动派自己。同理,广告人也应该清楚,广告传播与消费者认知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认知鸿沟”。企业想要传达的品牌信息必须花足够大的气力(广告费投放)才能跨过这个“认知鸿沟”,在消费者的头脑中“生根发芽”(品牌知名度)并“开花结果”(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即使造成了点浪费也在所不惜,因为跨过了鸿沟,就代表成功了。如投放的费用不够,品牌信息不能到达消费者的头脑,掉进“认知鸿沟”里粉身碎骨——被消费者彻底忘记和抛弃,即使花了再少的费用,也等于全部浪费,是彻底的失败。成功与失败,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差别,市场经济不同情失败者,只会对成功者花团锦簇。
为什么被浪费掉的一半广告费是“必要的邪恶“——必要的浪费呢?原因是很多时候广告人没有办法鉴别哪根稻草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折中而务实的选择是放“一把稻草”更稳妥,更安全。正如上文所述,尽管广告人在孜孜以求精确度量广告投放效果评估的工具和方法,但即使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也只能靠点击量等简单的指标来度量广告效果,消费者点击了广告信息,看了多久,理解了多少?如何理解的?理解成什么了?这些对广告效果评价非常关键的指标,还是不得而知。除非,哪天科技进步到每台电脑和人脑都能对接,人脑的脑电波信号能传递到电脑中并被精确地翻译和解读出来,否则广告投放还不是严谨的科学,更多的还是艺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综上所述,营销人也好,广告人也好,在品牌传播和广告投放上应该知道“过优于不及”的道理,在某些必要的时候,要学会“必要的浪费”,才能达成预期的广告效果和营销目标。企业高层也要适当学会理解和宽容,不要骂营销人、广告人是光会花钱,大手大脚的“败家子”,因为那是“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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