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名称: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资料大小: | |
扩 展 名: | doc 格式 |
资料类别: | -> 管理资料 -> 安全管理 |
语 言: | |
更新时间: | 2009/4/23 |
访 问 量: | 下载 7 次 / 浏览1650 次 |
推荐程度: | ★★★★ |
我要下载: | 请 登陆 下载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