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一天老板的高中同学A君来找到副总裁,想把顶账的50吨奶油转卖给公司,但品控部的化验结果显示符合国家标准,但质量低于我司现在采购的产品,而且价格略高。A君多次催王副总裁答应采购,并告知老板已经承诺与他,但王总权衡再三还是一直没有答应。一天老板来了电话:“我的同学来找我了,就在我这里。你把他这事情给处理了,我太忙了,以后这样的事情不要找我。”
于是王总把奶油入库并及时给了货款。
事后老板虽然没有责备他,但王总感觉到了老板的不快,他感到难以理解。
答案:后来老板说,如果我答应了这件事情,我会早就给王总打电话告知的。他应该私下问我,最好不问就想办法打发他走,既不伤情面,也不违背原则。
案例二:
辽宁某地经销商以公司前区域经理有承诺没有兑现为由将抵达货物扣下,这批价值三十万的货物在抵达后直接入库而且拒绝支付货款,对此王总的处理方式是报警,而警方确认为经济纠纷后没有介入,并建议双方司法解决。
老板对王总的处理方式极为不满。
答案:
按照营销的惯例,一是送货人员为公司人员,应该全力保护公司货物,先收款再卸货,特别是有争议的市场,发生强制卸货要有人在货在的决心,誓死保护公司利益;二是作为营销副总和各区市场管理人员在警方不管的同时,应该组织人员强行把货装车运回或转到其他市场销售。
案例三:
公司来了个长期合作原料客户经理,老板吩咐他好好招待这位经理。于是他用很高的级别招待。结果报销时仍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另外有三千元无法报销,王总找到老板说明情况,老板告知,制度就是制度,必须遵守。于是从皮包里拿出三千元给了王总。王总推辞几下还是收下了!
答案:
总想突破制度的人如果和常常颁布制度并有实施制度权力的人吻合到一起,这个人是自私的,没有大局观的。
案例四:
一次公司老板给他安排了一个腿有点踮脚的年轻人,让他做跑街业务代表。王总感觉这个人影响公司形象,想调整为内勤,可是这个人就是不同意,找到老板,老板就是淡淡的说:“你看着办吧!”
于是王总在挑岗无效的情况下,对其做了辞退的处理。不久老板来电告知:这个人是区长的远方亲属,还是得给安排,愿意做销售就让他做吧!
王总据理力争,坚决不同意。不久大区经理接到老板指示,直接将其安排下去了,还是原来的办事处。
答案:作为老板聘请的管理者,坚持原则维护企业利益是对的,但过犹不及,不会妥协和全方位考虑问题,也不称职做高级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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