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农夫卖玉米
一个农夫在集市上卖玉米。因为他的玉米棒子特别大,所以吸引了一大堆买主。其中一个买主在挑选的过程中发现很多玉米棒子上都有虫子,于是他故意大惊小怪地说:“伙计,你的玉米棒子倒是不小,只是虫子太多了,你想卖玉米虫呀?可谁爱吃虫肉呢?你还是把玉米挑回家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去买好了。”
买主一边说着,一边做着夸张而滑稽的动作,把众人都逗乐了。农夫见状,一把从他手中夺过玉米,面带微笑却又一本正经地说:“朋友,我说你是从来没有吃过玉米咋的?我看你连玉米质量的好坏都分不清,玉米上有虫,这说明我在种植中,没有施用农药,是天然植物,连虫子都爱吃我的玉米棒子,可见你这人不识货!”接着,他又转过脸对其他的人说:“各位都是有见识的人,你们评评理,连虫子都不愿意吃的玉米棒子就好么?比这小的棒子就好么?价钱比这高的玉米棒子就好么?你们再仔细瞧瞧,我这些虫子都很懂道理,只是在棒子上打了一个洞而已,棒子可还是好棒子呀!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象他这么说话的虫子呢!”
他说完了这一番话语,又把嘴凑在那位故意刁难的买主耳边,故作神秘状,说道:“这么大,这么好吃的棒子,我还真舍不得这么便宜地就卖了呢!”
农夫的一席话,顺此机会,把他的玉米棒子个大,好吃,虽然有虫但是售价低这些特点表达出来了,众人被他的话语说得心服口服,纷纷掏出钱来,不一会儿功夫,农夫的玉米销售一空。
案例分析:说话要讲究艺术,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因为生活中,语言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一种最基本的手段。但同样一句话,不同的人说,效果会不同,反过来说和正过来说效果也不同。比如一个人对牧师说:“我可以在祈祷的时候抽烟吗?”这表现了他对宗教的不尊重;反之,他说:“我可以在吸烟的时候析祷吗?”这又表现了他对宗教的虔诚。
在本案例中农夫就充分运用了语言的艺术,利用不同的表述方式,反映了问题的不同方面,从而使问题由不利转向有利。
案例9 价格磋商是谈判的需要
一对夫妻在浏览杂志时看到一幅广告中当作背景的老式座钟非常喜欢。妻子说:“这座钟是不是你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个?把它放在我们的过道或客厅当中,看起来一定不错吧?”丈夫答道:“的确不错!我也正想找个类似的钟挂在家里,不知道多少钱?”研究之后,他们决定要在古董店里找寻那座钟,并且商定只能出500元以内的价钱。
他们经过三个月的搜寻后,终于在一家古董店的橱窗里看到那座钟,妻子兴奋地叫了起来:“就是这座钟!没错,就是这座钟!”丈夫说:“记住,我们绝对不能超出500元的预算。”他们走近那座钟。“哦喔!”妻子说道:“时钟上的标价是750元,我们还是回家算了,我们说过不能超过500元的预算,记得吗?”“我记得,”丈夫说:“不过还是试一试吧,我们已经找了那么久,不差这一会儿。”
夫妻私下商量,由丈夫作为谈判者,争取以500元买下。随后,丈夫鼓起勇气,对售货员说:“我注意到你们有座钟要卖,定价就贴在座钟上,而且蒙了不少灰,显得有些旧了。”之后,又说:“告诉你我的打算吧,我给你出个价,只出一次价,就这么说定。想你可能会吓一跳,你准备好了吗?”他停了一下以增加效果。“你听着——250元。”那座钟的售货员连眼也不眨一下,说道:“卖了,那座钟是你的了。”
那个丈夫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呢?得意洋洋?“我真的很棒!不但得到了优惠,还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不!绝不!他的最初反应必然是:“我真蠢!我该对那个家伙出价150元才对!”你也知道他的第二反应:“这座钟怎么这么便宜?一定是有什么问题!”
然而,他还是把那座钟放在客厅里,看起来非常美丽,好像也没什么毛病。但是他和太太却始终感到不安。那晚他们安歇后,半夜曾三度起来,因为他们没有听到时钟的声响。这种情形持续了无数个夜晚,他们的健康迅速恶化,开始感到紧张过度并且都有着高血压的毛病。
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那个售货员不经过价格磋商就以250元把钟卖给了他们。
案例10中日索赔谈判中的议价沟通与说服
我国从日本S汽车公司进口大批FP—— 148货车,使用时普遍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我国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我国向日方提出索赔。
谈判一开始,中方简明扼要地介绍了FP148货车在中国各地的损坏情况以及用户对此的反应。中方在此虽然只字未提索赔问题,但已为索赔说明了理由和事实根据,展示了中方谈判威势,恰到好处地拉开了谈判的序幕,日方对中方的这一招早有预料,因为货车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日方无心在这一不利的问题上纠缠。日方为避免劣势,便不动声色地说:“是的,有的车子轮胎炸裂,挡风玻璃炸碎,电路有故障,铆钉震断,有的车架偶有裂纹。”中方觉察到对方的用意,便反驳道:“贵公司代表都到现场看过,经商检和专家小组鉴定,铆钉非属震断,而是剪断,车架出现的不仅仅是裂纹,而是裂缝、断裂!而车架断裂不能用‘有的’或‘偶有’,最好还是用比例数据表达,更科学、更准确……”。日方淡然一笑说:“请原谅,比例数据尚未准确统计。”“那么,对货车质量问题贵公司能否取得一致意见?”中方对这一关键问题紧追不舍。“中国的道路是有问题的。”日方转了话题,答非所问。中方立即反驳:“诸位已去过现场,这种说法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当然,我们对贵国实际情况考虑不够……”“不,在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批车是专门为中国生产的。”中方步步紧逼,日方步步为营,谈判气氛渐趋紧张。中日双方在谈判开始不久,就在如何认定货车质量问题上陷入僵局。日方坚持说中方有意夸大货车的质量问题:“货车质量的问题不至于到如此严重的程度吧?这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从未发生过的,也是不可理解的。”此时,中方觉得该是举证的时候,并将有关材料向对方一推说:“这里有商检、公证机关的公证结论,还有商检拍摄的录像。如果……。”“不!不!对商检公证机关的结论,我们是相信的,我们是说贵国是否能够作出适当让步。否则,我们无法向公司交待。”日方在中方所提质量问题攻势下,及时调整了谈判方案,采用以柔克刚的手法,向对方踢皮球,但不管怎么说,日方在质量问题上设下的防线已被攻克了。这就为中方进一步提出索赔价格要求打开了缺口。随后,对FP——148货车损坏归属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日方一位部长不得不承认,这属于设计和制作上的质量问题所致。初战告捷,但随即,双方谈判的问题升级到索赔的具体金额上——报价,还价,提价,压价,比价,一场毅力和技巧较量的谈判竞争展开了。中方主谈代表擅长经济管理和统计,精通测算。他翻阅了许多国内外的有关资料,甚至在技术业务谈判中,他也不凭大概和想当然,认为只有事实和科学的数据才能服人。此刻,在他的纸笺上,在大大小小的索赔项目旁,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这就是技术业务谈判,不能凭大概,只能依靠科学准确的计算。根据多年的经验,他不紧不慢地提出:“贵公司对每辆车支付加工费是多少?这项总额又是多少?”“每辆车10万日元,计5.84亿日元。”日方接着反问道:“贵国报价是多少?”中方立即回答:“每辆16万日元,此项共计9.5亿日元。”精明强干的日方主谈人淡然一笑,与其副手耳语了一阵,问:“贵国报价的依据是什么?”中方主谈人将车辆损坏后各部件需如何修理、加固、花费多少工时等逐一报价。“我们提出的这笔加工费并不高。”接着中方代表又用了欲擒故纵的一招:“如果贵公司感到不合算,派员维修也可以。但这样一来,贵公司的耗费恐怕是这个数的好几倍。”这一招很奏效,顿时把对方将住了。日方被中方如此精确的计算所折服,自知理亏,转而以恳切的态度征询:“贵国能否再压低一点。”此刻,中方意识到,就具体数目的实质性讨价还价开始了。中方答道:“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可以考虑贵方的要求,那么,贵公司每辆出价多少呢?”“12万日元”日方回答。“13.4万日元怎么样?”中方问。“可以接受”。日方深知,中方在这一问题上已作出了让步。于是双方很快就此项索赔达成了协议。日方在此项目费用上共支付7.76亿日元。
然而,中日双方争论索赔的最大数额的项目却不在此,而在于高达几十亿日元的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在这一巨大数目的索赔谈判中,日方率先发言。他们也采用了逐项报价的做法,报完一项就停一下,看看中方代表的反应,但他们的口气却好似报出的每一个数据都是不容打折扣的。最后,日方统计可以给中方支付赔偿金30亿日元。中方对日方的报价一直沉默不语,用心揣摩日方所报数据中的漏洞,把所有的“大概”、“大约”、“预计”等含糊不清的字眼都挑了出来,有力地抵制了对方所采用的混水摸鱼的谈判手段。
在此之前,中方谈判班子昼夜奋战,液晶体数码不停地在电子计算机的荧光屏上跳动着,显示出各种数字。在谈判桌上,我方报完每个项目的金额后,讲明这个数字测算的依据,在那些有理有据的数字上,打的都是惊叹号。最后我方提出间接经济损失费70亿日元!
日方代表听了这个数字后,惊得目瞪口呆,老半天说不出话来,连连说:“差额太大,差额太大!”于是,进行无休止的报价、压价。
“贵国提的索赔额过高,若不压半,我们会被解雇的。我们是有妻儿老小的……”日方代表哀求着。老谋深算的日方主谈人使用了哀兵制胜的谈判策略。
“贵公司生产如此低劣的产品,给我国造成多么大的经济损失啊!”中方主谈接过日方的话头,顺水推舟地使用了欲擒故纵的一招:“我们不愿为难诸位代表,如果你们作不了主,请贵方决策人来与我们谈判。”双方各不相让,只好暂时休会。这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对双方来说是一种毅力和耐心的较量。因为谈判桌上,率先让步的一方就可能被动。
随后,日方代表急用电话与日本S公司的决策人密谈了数小时。接着谈判重新开始了,此轮谈判一接火就进入了高潮,双方舌战了几个回合,又沉默下来。此时,中方意识到,己方毕竟是实际经济损失的承受者,如果谈判破裂,就会使己方获得的谈判成果付诸东流;而要诉诸法律,麻烦就更大。为了使谈判已获得的成果得到巩固,并争取有新的突破,适当的让步是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中方主谈人与助手们交换了一下眼色,率先打破沉默说:“如果贵公司真有诚意的话,彼此均可适当让步。”中方主谈为了防止由于己方率先让步所带来的不利局面,建议双方采用“计分法”,即双方等量让步。“我公司愿意付40亿日元。”日方退了一步,并声称:“这是最高突破数了。”“我们希望贵公司最低限度必须支付60亿日元。”中方坚持说。
这样一来,中日双方各自从己方的立场上退让了10万日元。双方比分相等。谈判又出现了转机。双方界守点之间仍有20亿日元的逆差。(但一个界守点对双方来说,都是虚设的。更准确地说,这不过是双方的一道最后的争取线。该如何解决这“百米赛路”最后冲刺阶段的难题呢?双方的谈判专家都是精明的,谁也不愿看到一个前功尽弃的局面)几经周折,双方共同接受了由双方最后报价金额相加除以2,即50亿日元的最终谈判方案。
除此之外,日方愿意承担下列三项责任:
1、确认出售给中国的全部FP-148型货车为不合格品,同意全部退货,更换新车;
2、新车必须重新设计试验,精工细作,并制作优良,并请中方专家检查验收;
3、在新车未到之前,对旧车进行应急加固后继续使用,日方提供加固件和加固工具等。
一场罕见的特大索赔案终于公正的交涉成功了!
案例11农机设备谈判中的竞争与合作
中国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在上海著名的国际大厦,围绕进口农业加工机械设备,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竞争与合作,竞争与让步的谈判。
谈判一开局,按照国际惯例,首先由卖方报价。首次报价为1000万日元。
这一报价离实际卖价偏高许多。日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以前的确卖过这个价格。如果中方不了解谈判当时的国际行情,就会以此作为谈判的基础,那么,日方就可能获得厚利;如果中方不能接受,日方也能自圆其说,有台阶可下,可谓进可攻,退可守。由于中方事前已摸清了国际行情的变化,深知日方是在放“试探气球”。于是中方直截了当地指出:这个报价不能作为谈判的基础。日方对中方如此果断地拒绝了这个报价而感到震惊。他们分析,中方可能对国际市场行情的变化有所了解,因而已方的高目标恐难实现。于是日方便转移话题,介绍起产品的特点及其优良的质量,以求采取迂回前进的方法来支持已方的报价。这种做法既回避了正面被点破的危险,又宣传了自己的产品,还说明了报价偏高的理由,可谓一石三鸟,潜移默化地推进了已方的谈判方案。但中方一眼就看穿了对方在唱“空城计”。 是我方代表意识到更艰巨的较量还在后头。索赔金额的谈判才是根本性的。
因为, 谈判之前,中方不仅摸清了国际行情,而且研究了日方产品的性能、质量、特点以及其他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于是中方运用“明知故问,暗含回击”的发问艺术,不动声色地说:“不知贵国生产此种产品的公司有几家?贵公司的产品优于A国、C国的依据是什么?”此问貌似请教,实则是点了对方两点:其一,中方非常了解所有此类产品的有关情况;其二,此类产品绝非你一家独有,中方是有选择权的。中方点到为止的问话,彻底摧毁了对方“筑高台”的企图。中方话未完,日方就领会了其中含意,顿时陷于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的境地。但他们毕竟是生意场上的老手,其主谈人为避免难堪的局面借故离席,副主谈也装作找材料,埋头不语。过了一会儿,日方主谈神色自若地回到桌前,因为他已利用离席的这段时间,想好了应付这一局面的对策。果然,他一到谈判桌前,就问他的助手:“这个报价是什么时候定的?”他的助手早有准备,对此问话自然心领神会,便不假思索地答道:“以前定的。”于是日方主谈人笑着解释说:“唔,时间太久了,不知这个价格有否变动,我们只好回去请示总经理了。”老练的日方主谈人运用“踢皮球”战略,找到了退路。中方主谈人自然深谙谈判场上的这一手段,便采取了化解僵局的“给台阶”方法,主动提出“休会”,给双方以让步的余地。中方深知此轮谈判不会再有什么结果了,如果追紧了,就可能导致谈判的失败。而这是中日双方都不愿看到的结局。
此轮谈判,从日方的角度看,不过是放了一个“试探气球”。因此,凭此取胜是侥幸的,而“告吹”则是必然的。因为对交易谈判来说,很少有在开局的第一次报价中就获成功的。日方在这轮谈判中试探了中方的虚实,摸清了中方的态度。同时也了解了中方主谈人的谈判能力和风格。从中方角度来说,在谈判的开局就成功地抵制了对方的“筑高台”手段,使对方的高目标要求受挫。同时,也向对方展示了已方的实力,掌握了谈判中的主动。双方在这轮谈判中,互道了信息,加深了了解,增强了谈判成功的信心。从这一意义上看,首轮谈判对双方来说都是成功,而不是失败。
第二轮谈判开始后,双方首先漫谈了一阵,调节了情绪,融洽了感情,创造了有利于谈判的友好气氛。之后,日方再次报价:“我们请示了总经理,又核实了一下成本,同意削价100万日元。”同时,他们夸张地表示,这个削价的幅度是不小的,要中方“还盘”。中方认为日方削价的幅度虽不小,但离中方的要价仍有较大距离,马上还盘还很困难。因为“还盘”就是向对方表明已方可以接受对方的报价。在弄不清对方的报价离实际卖价的“水分”有多大时就轻易“还盘”,往往造成被动,高了已方吃亏,低了可能刺激对方。“还盘”多少才是适当的,中方一时还拿不准。为了慎重起见,中方一面电话联系,再次核实该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最新价格,一面对日方的二次报价进行分析。
根据分析,这个价格,虽日方表明是总经理批准的,但根据情况看,此次降价是谈判者自行决定的。由此可见,日方报价中所含水分仍然不小,弹性很大。基于此,中方确定“还盘”价格为750万日元。日方立即回绝,认为这个价格很难成交。中方坚持与日方探讨了几次,但没有结果。鉴于讨价还价的高潮已经过去,因此,中方认为谈判的“时钟已经到了”,该是展示自己实力、运用谈判技巧的时候了。于是,中方主谈人使用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招,郑重向对方指出:“这次引进,我们从几家公司中选中了贵公司,这说明我们成交的诚意。此价虽比贵公司销往C国的价格低一点,但由于运往上海口岸比运往C国的费用低,所以利润并没有减少。另一点,诸位也知道我有关部门的外汇政策规定,这笔生意允许我们使用的外汇只有这些。要增加,需再审批。如果这样,那就只好等下去,改日再谈。”
这是一种欲擒故纵的谈判方法,旨在向对方表示已方对该谈判已失去兴趣,以迫使其做出让步。但中方仍觉得这一招的分量还不够,又使用了类似“竞卖会”的高招,把对方推向了一个与“第三者竞争”的境地。中方主谈人接着说:“A国、C国还等着我们的邀请。”说到这里,中方主谈人把一直捏在手里的王牌摊了出来,恰到好处地向对方泄露,把中国外汇使用批文和A国、C国的电传递给了日方主谈人。日方见后大为惊讶,他们坚持继续讨价还价的决心被摧毁了,陷入必须“竞卖”的困境;要么压价握手成交,要么谈判就此告吹。日方一时举棋不定,握手成交吧,利润不大,有失所望;告吹回国吧,跋山涉水,兴师动众,花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空手而归,不好向公司交代。这时,中方主谈人便运用心理学知识,根据“自我防卫机制”的文饰心理,称赞日方此次谈判的确精明强干,中方就只能选择A国或C国的产品了。
日方掂量再三,还是认为成交可以获利,告吹只能赔本。这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观点所表明的那样,“最好是尽自己的交易地位所能许可来做成最好的交易。最坏的结局,则是由于过于贪婪而未能成交,结果本来对双方都有利的交易却根本没有能成交”。
案例12 日本与澳大利亚的煤铁谈判
日本的钢铁和煤炭资源短缺,渴望购买煤和铁。澳大利亚生产煤和铁,并且在国际贸易中不愁找不到买主。按理来说,日本人的谈判者应该到澳大利亚去谈生意。但日本人总是想尽办法把澳大利亚人请到日本去谈生意。
澳大利亚人一般都比较谨慎,讲究礼仪,而不会过分侵犯东道主的权益。澳大利亚人到了日本,使日本方面和澳大利亚方面在谈判桌上的相互地位就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澳大利亚人过惯了富裕的舒适生活,他们的谈判代表到了日本之后不几天,就急于想回到故乡别墅的游泳池、海滨和妻儿身旁去,在谈判桌上常常表现出急躁的情绪;而作为东道主的日本谈判代表则不慌不忙的讨价还价,他们掌握了谈判桌上的主动权。结果日本方面仅仅花费了少量款待作“鱼饵”,就钓到了“大鱼”,取得了大量谈判桌上难以获得的东西。
案例分析:日本人在了解了澳大利亚人恋家的特点之后,宁可多花招待费用,也要把谈判争取到自己的主场进行。并充分利用主场优势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使谈判的结果最大程度地对己方有利。
案例13阳光刺眼
有时候,在和谈判对手你来我往之间,常会感到自己置身于不利处境中,一时又说不出为什么。明知是对手故意设计的,用来干扰和削弱我方的谈判力。比如,座位阳光刺眼,看不清对手的表情;会议室纷乱嘈杂,常有干扰和噪音;疲劳战术,连续谈判;并在我方疲劳和困倦的时候提出一些细小但比较关键的改动让你难以觉察。比如,突然的噪音,不良的环境,使人容易疲劳。更甚的是,利用外部环境形成压力,例如,我国知识产权代表团首次赴美谈判时,纽约好几家中资公司都“碰巧”关门,忙于应付所谓的反倾销活动,美方企图以此对我代表团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遭到“阳光刺眼”策略时,我们应该立即提出拉上窗帘或者更换座位。而我们经常会碍于面子,默默忍受,没有即时提出。
案例分析:不善待对手的做法不符合马斯洛需求理论中生理需求的一点:即谈判手没有得到基本的良好的工作环境。虐待对手的做法尽管不符合谈判的伦理,做得微妙时,对方有时是很难觉察到的。但任何事情都应该掌握一个度,如果我们利用自己的主场故意让对方不舒服,且对方有所觉察的话,那么当我们到对方的主场谈判时,我们可能会面临对方变本加厉的报复。所以这样的做法不是我们所提倡的。
案例14 游泳池里谈生意
英国某啤酒公司的副总裁在去南美作商务旅行时,接到总部的传真,要他在归途顺便去牙买加和当地一家甜酒出口公司的经理谈生意。但问题是他没有去牙买加作公务旅行的签证,想临时办一个,时间又来不及。于是,他只好以旅游者的身份来到金斯敦的诺尔曼雷机场。在检查护照的关口,移民官从他皮包的工作日志及来往信函中判明他是在作公务旅行,所以不许他入境。他反复向移民官声明,自己不过是在返回伦敦前来这儿作短暂的休整。这才勉强被允许入境。
他一在旅馆安顿好,便打电话和那位甜酒出口商联系。刚打完电话,就来了位移民局的官员,说他是怀着商务目的来到此地,而没有取得应有的签证。对他说,他将受到有关方面的严密监视,一旦发现从事商务活动,便将立即驱逐出境,并处以高额罚款。
足足两天,他身边总有一位警察,像个影子似的。使他不得不像个旅游者一样打发时光。看来此行是只能白费时间和金钱了。
但是在他离开之前,却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与那位出口商谈成了生意。
旅馆设有游泳池,池旁有个酒吧供客人喝喝饮料,稍事休息。监视的警察只见他与一位身着比基尼泳装的妙龄女郎正坐在酒吧前喝酒,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酒吧服务员聊天。
谁知那位服务员竟是出口商打扮的,而那名妙龄女郎则是他的女秘书。
案例分析:只要会想办法,任何官样文章都阻止不了人们谈生意。任何地方、任何场景都可以用来谈生意。在国内很多私人老板特别会利用与客人吃饭的时间做成生意,也有很多人会在陪客人游玩时把生意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