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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职场:维权四大亮点

2016/9/16 4:09:00     点击率 []   【    我来说两句 ()

核心提示:加班费计算有变化没签合同要挨罚年休假怎么用公共职介不能收费

  加班费计算有变化 没签合同要挨罚 年休假怎么用 公共职介不能收费

  春节长假过后,农民工陆续回城,“上班族”也重返职场。就劳动者广泛关注的春节劳动维权问题,劳动保障专家全国劳动保障学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钟仁耀提醒说,由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在今年施行,今年春节后的劳动权益保障,将出现四个有别于以往的“新法亮点”。

  加班费计算新变化

  一是加班费计算标准有变。根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年包括除夕、年初一、年初二在内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而法定节假日必须“带薪”,因此,月计薪天数从20.92天调整为21.75天,这一基数变化将使加班费略有下降。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将被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须按应付金额50%至100%标准加付赔偿金。

  没签合同怎么罚?

  二是在今年之前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直至1月底仍没有签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得到双倍工资,其中包括春节加班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年休假可以休几天

  三是带薪年休假不包括春节等节假日,且最少可以休5天。一些在春节长假前后休假的劳动者有必要关注的是,根据今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享受至少5天的年休假,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公共职介能收费吗

  四是每年春节长假后“复苏”的各类公共职介,从今年起不得成为“收费站”。《就业促进法》规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办设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只能提供免费服务,不能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违法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劳动者。

  (据新华社)

  不是所有工作都要约定试用期

  商报律师团为您解答

  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需要约定试用期

  “读者咨询” 汤先生问:我与某金属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约定我半年内将该公司积压的货物卖完,货款不低于10万元,公司每月付给我2000元工资,完成任务后双方不再有劳动关系。某金属公司还提出,任何劳动合同都得约定试用期,因此这半年包括一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工资减半,也就是只发我1000元。请问公司的说法合理吗?

  “律师解答”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可以看出,并非任何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约定试用期,而是固定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即便用人单位在这两种情形下约定了试用期,该试用期的约定也应该是无效的。

车借他人出事故车主也得担责任

  “读者咨询” 张先生问:我被小杨撞伤了,交管部门认定小杨负全责。据我了解,小杨当时开的是他父亲老杨的车。请问我该让谁赔偿我的医疗费?

  “律师解答” 你可让小杨与其父亲老杨共同赔偿你医疗费。《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小杨的父亲老杨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将车辆借给小杨使用,小杨开车将你撞伤并负全责,对此,老杨在车辆管理上存在过错,所以也应与小杨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上一天班解除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读者咨询” 张先生问:我是经营石材的个体户。今年1月,我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后,孙某才上了一天班,因业务发生变故,我提出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孙某也同意。但孙某要求我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1600元的一半付给他800元经济补偿金,我觉得没有道理。请问,孙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孙某要求你支付半个月劳动报酬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你与孙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订立,孙某虽然只上了一天班,这足以说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由于你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二)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你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

  免费酒水有铁丝客人喝伤酒店赔

  “读者咨询” 李某问:最近,我在某大酒店举行婚礼,宴请各方宾朋。我朋友肖某在喝酒时觉得喉咙被一个硬物卡住,不时还有一阵阵刺痛感。经医生诊断,其喉咙被一细铁丝卡住。肖某住院治疗1个星期,前后共花去各项费用3600元。酒店说肖某喝的酒是该酒店免费赠送的,所以拒绝支付医药费。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35条第3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肖某在某酒店参加李某的婚礼,从而与酒店形成了事实上服务合同。肖某在接受酒店提供的服务时因免费的酒中藏有铁丝而遭到人身损害,尽管该酒店对酒水存在瑕疵没有过错,而且是免费使用,但这免费的酒水是属于酒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因此酒店作为服务的经营者就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免费提供服务为由拒绝赔偿。

  申请撤诉未被准许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读者咨询” 丁先生问:我起诉柳某的案子已经开完庭,之前我坚决拒绝调解,所以现在就等判决了。可是突然我觉得这场官司打得挺没意思的,想去法院撤诉。请问,我提出撤诉申请后,是否就可以不理会这场官司了?

  “律师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并不是你提出撤诉后,这场官司就没你的事了。因为法律还同时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分割财产未受胁迫日后反悔难获支持

  “读者咨询” 刘先生问:去年10月份,我与胡某协议离婚,并将家中大部分财产都给了胡某。现在我丢了工作,连付房租都很困难。请问,我能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吗?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律也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据此,如果你不能举证证明你与胡某在协议离婚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将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单位拖欠补助费员工可直接起诉

  “读者咨询” 鲁先生问:我辞职后单位给我打了欠条,内容是欠我提成费及补助5万元。因单位一直未给我这笔钱,我拿着欠条称要告单位。单位却称“补助”指的是经济补偿金,必须先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解答” 你可以直接起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包含工资、奖金、津贴、提成、补助等劳动报酬在内的欠条,劳动者可以不经过仲裁申诉,直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帮人搬货物受伤能否向货主索赔

  “读者咨询” 高先生问:邻居老李在往楼上搬货物时,我出于好心给他帮忙。没想货物掉下砸伤了我的脚,我让老李付医药费,老李却说他没请我,不该赔偿。请问老李的说法合理吗?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离婚不跟孩子生活监护权不能被取消

  “读者咨询” 贾先生问:我与妻子离婚后,孩子随我生活。可我认为前妻每次探视孩子时,都说我和我父母的坏话,我怕长期下去孩子会变坏,我想取消前妻对孩子的监护权,请问可以吗?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1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未离婚时继承遗产若无约定夫妻共有

  “读者咨询” 汤女士问:两年前,丈夫继承了他父亲的部分遗产,包括20万元存款和一套房子。最近我们准备协议离婚,请问,对丈夫从他父亲处继承的遗产,我有权要求分一部分吗?

  “律师解答” 根据 《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你公公在生前未确定将其遗产只留给你丈夫,那么这部分遗产应归你们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户口登记出生日期有误应去公安机关申请改正

  “读者咨询” 徐小姐问:我是一名未婚女青年,最近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工作人员看了我的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后,认为我未满20周岁拒绝为我办理。而我实际上已经满了20周岁,只是当初办理户口时工作人员写错了。请问,我的出生日期究竟以哪个为准?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你的出生日期应当以户口本上记载的日期为准,你要求申请结婚登记因不符合20周岁的法定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是正确的。如果你有证据证实户口本上记载你的出生日期错误,能够通过公安机关按程序予以改正。

  首次工作该签啥合同

  “读者咨询” 张先生问:我去年7月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最近,一家公司愿意聘用我,我觉得这家公司很不错,希望能够长期在公司工作,想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刚参加工作能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论劳动者是否首次参加工作,都是可以签订的。因此,张先生完全可以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只要公司同意即可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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