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行业迎来最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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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可靠消息,《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并广泛地征求行业和企业意见。据悉,自1996年开始、沿用十余年的保健食品审批制,有望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得到较大改变,即逐渐淡化审批,重视原料审批和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
业内资深人士指出,把行政管理从产品审批前移和后移,将成为行业重大利好,并同样大大有利于消费者。
据悉,这种改变已经包括:膳食补充剂等不再审批;安全性功能性研究和应用均成熟的品种,逐渐过度到不再审批;其他品种还需审批,但一旦成熟,均向"成熟品种"的框里扔;重视原料审批。
有行业人士甚至评价说,这是主管部门向积极行政方向迈出的一大步。
据介绍,这种改变源于立法过程中向行业调研和收集上业的意见。一批企业积极提出:保健食品的管理,完全可以用"一个原料审批三个备案四个监测"来概括:
一个成分(或原料)审批:
《保健食品原料和辅料安全、风险和声称数据库》
三个备案:
生产厂商(包括国外厂家)备案
产品进行备案管理
广告进行备案
四个监测(有效的监测依赖于消费者、同行和员工的共同参予):
标签监测
质量监测
不良反应监测
广告监测
一些企业更提出:
希望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
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的备案的标准(使用有通用标准原料的产品都应该适用备案)。
二、建议建立一个起点较高的《保健食品可用原料目录及风险评价和功能声称指南》作为备案产品的原料依据。
三、建议明确国内外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和公开发表的文献数据可以作为成品注册或备案和以及新原料审批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的依据。
四、建议设定一个1-2年的条例过渡期(尤其是针对注册和备案),避免可能会造成的大范围的休克性影响(包括生产企业、零售商和众多的销售人员)。
据专家介绍,改变后的监管思路,较之此前的管理,体现了几大优势:
1.强化了企业责任,加重违规成本和处罚力度;
2.强化了原料管理,从源头堵住违规产品;
3.减少了企业审批负担,包括费用负担和时间成本;
4.不存在研发的产品难于通过审批的顾虑,企业更愿意创新。
5.长远来看,保健食品将回归到"治未病"的本意,真正服务更多更广大范围的消费者,而不是异化为礼品或"金字塔体系"谋利的工具。
作者:bingbing 日期:2009/11/16 21:3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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