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会乒乓球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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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主
残疾人乒乓球比赛的选手是脑瘫、脊髓损伤、肢体残疾或其他运动功能障碍运动员。
功能分级: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以运动员肢体活动范围、肌肉力量、运动限制及在轮椅上的平衡和操控球拍的能力,分为10个级别,其中第1-5级为坐姿运动员;第6-10级为站姿运动员。
比赛项目:
残奥会乒乓球比赛分为坐姿组和站姿组比赛,坐姿组要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每组设有5个级别,每个级别都设有男、女单打和团体项目。男、女坐姿1-5级、站姿6-10级还设有不分级别的公开级比赛。在团体比赛中可以合并级别比赛。
场地装备:
1、轮椅组比赛区域可以缩小,一般为长8米,宽7米。
2、球台尺寸同健全人比赛一样,但台面边沿与桌腿之间的距离至少40厘米,以不妨碍运动员的移动。
3、轮椅至少有两个大轮和一个小轮。
部分特殊规定:
残奥会乒乓球项目与奥运会的规则只有微小的差别,所不同的是轮椅组比赛规则的修改:
1、在轮椅组比赛中,如果需要,脚踏板可以固定,但无论脚踏板还是双脚都不能接触地面,否则判失一分。
2、在比赛间隙,除非裁判员允许,运动员必须把球拍放在球台上。如果球拍是绑在手上的,裁判员应允许其在比赛间隙戴着球拍。
3、在击球时,选手不能使用球台作为支撑。击球后,球处于比赛状态时,选手可以利用台面恢复平衡,但台面不能移动。
4、单打比赛发球时出现以下情况应重新发球:
a) 球从接发球员的球台两侧边线越出;
b) 球在接发球员一边弹回球网方向;
c) 球停在了接发球员的比赛台面上。
但是,如果接发球员在球出边线或弹两次之前击到球,则发球有效,不重新发球。
5、双打比赛发球时出现以下情况应重新发球:
a)球在接发球员一边弹回球网方向;
b)球停在了接发球员的比赛台面上。
但是,如果接发球员在球第二次跳起前击到了球,则发球有效,不重新发球。
作者:221.220.43.* 日期:2009/5/29 18:0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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