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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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业硕士研究生
课程班招生简章
主办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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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组建于1956年,为财政部直属单位;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的正规院校;是一所专门从事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新型现代化研究型教育机构。作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招生纳入国家计划,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授予学位。
自1978年以来,已招收全日制硕士生30届,博士生26届。本所拥有一支力量强大的研究生指导师资队伍,指导教师科研成果丰富,学术造诣高深,具有丰富的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我国经济界享有盛誉。
50年来,本所为我国财政、税务、会计及财经界培养了大量的高级人才。他们主要在国家财税单位、各类金融机构、教育科研部门、大型企业跨国公司、投资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软件开发机构(公司)以及外汇、期货、房地产交易等单位工作。有的已成为财政、税务、财务和会计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还有的已在国家政府和地方机关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因而本所被盛誉为财经界的"黄埔军校"。
为造就一批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具备战略眼光和战略筹划能力、同时具有现代化企业财经管理专业知识的综合性、复合型人才,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决定2009年继续在辽宁沈阳举办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对象】
大专以上学历,免试入学。大学本科并获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教学安排】
学制为1.5-2年。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为所用。在职不脱产学习,每月集中面授2-4天(双休日或节假日)。
【课程特色】
▲ 师资阵容强大: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及经济界、教育界专家联合执教。
▲ 教学模式先进: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分组指导、师生互动。
▲ 课程内容实用:为中高级管理人员量身定制,可操作性强,即学即用。
▲ 最佳交流平台:学员交流,智慧碰撞;加强合作,资源共享。
▲ 超值回报:本班学员完成研究生相应课程,可继续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课程班学习;可同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如:职业经理人、会计师、财务管理师、财务总监、金融分析师、理财规划师、纳税筹划师、人力资源师等)。
【课程设置】
企业战略管理、高级财务理论与实务、会计理论与准则、
投资金融学、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
财务分析报告、现代经济理论 税收实务、
公司理财实务、风险管理实务、资本运作
【证书颁发】
▲ 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颁发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可考取博士学位)。
▲ 具有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3年以上者,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考试(外语、综合水平)和论文答辩合格后,授予研究生硕士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管理学"或"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可保留学籍,连续4年内申请学位有效)
【学费】
报名费:200元/人。
学习费用:22000元/人。(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报名手续】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2份(验原件);二寸彩色照片6张。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经注册后颁发入学通知书或在学证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在职研究生辽宁学习中心
报名地址:辽宁省人才中心八楼报名处(哈尔滨路50号)
咨询电话:024-22523428 22521348 22523148 13804211508
88851008 010-88190534
网 址:http://www.crifs.org.cn
http://www.51rcedu.cn
作者:117.136.5.* 日期:2009/7/24 14:0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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