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进公司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公司要裁员,从1000人减到700以下,10月份以前完成,而且,前提是不支付员工任何经济补偿金。裁员的方式是给员工调岗位,15天不到新岗位报到就算自动离职,(公司给员工签的合同上,工作岗位就两种,车间的写“生产”,办公室的写“行政”),于是陈青上任后第一项工作内容就是发放几百张“内部调动通知”,有从班长调清洁工的,有从组长调操作工的,到后来就说直接调个他肯定不愿意去的岗位。
一个月过后,200人离职。初步达成成效。就是这短短的一个月,陈青所在的人事部承受了无数的骂名,公司员工的士气也大受影响。不仅离职员工愤愤不平,在职人员也终日惶恐不安。
恰逢此时,《劳动合同法》开始了宣传,经过报纸、电视的推广,员工意识到了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于是有了最开始的4个人,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当时车间员工每月只休息4天)。当时公司当作大事来处理,因为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现在想来,这个CASE实在是太小了。当时听取了劳动所和法律顾问的意见(省略与劳动所众领导明的暗的交流无数次),和员工协商掉了。然而这就导致了后面事态的严重发展。
有了一、自然会有二,第二批来了20人。索要理由一样,加班费。这让那些高官坐不住了,问题严重了;劳动所解决不了,劳动局来,派出所来一直调解调解,终于员工忍不住了,出绝招了。
员工派了名50多岁的老头子(原公司清洁工),爬上公司宿舍6楼,大喊“给我加班费,不给我就跳下去!”这一行为虽然被派出所遏制住了,但更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发生了。那老头从派出所回来,带着军大衣,头扎红布条,往公司办公楼前场地上一躺,不走了!保安一靠近他,就喊“保安打人了!”这时该出面的还是可爱的110。那段日子估计每天打110不低于3次,刚开始报厂名还报地址,后来直接报厂名就行)无奈110来了,还是拿他没办法,拉上警车他自己下来躺到车轮下,折腾了几小时,警察们累了,就说你别躺地上,出了事没人管你,要躺躺里面去。于是那老头驻扎进办公楼大厅,一呆就是两天,准点有人送饭,把两张沙发拼一起,空调打开。
闹剧的收场是总部有人来视察,看到如此状况,责令总经理立即解决,最后这20人也拿到了加班费。
在这件事情中,陈青感到非常困惑,一方面,陈青作为人力资源主管,需要向领导献计献策,把公司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而另一方面,陈青也不想因为这件事把跟员工的关系弄僵。面对马上要接踵而来的各项劳动纠纷索求,陈青只能选择黯然离职。
2008,劳动争议案件井喷
从今年初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在全国各大城市,特别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大城市的劳动纠纷案件和劳动仲裁案件与去年同期比较都有大幅度上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邱小平司长说,“今年劳动争议,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来看,已经出现一个井喷的势头。
一季度全国平均是去年同期平均水平的两倍左右。多的地方,因为地区之间也不平衡,到了四、五倍了。”
5月1日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劳动争议解决门槛降低和流程简化,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增多,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钱炼说,从5月1日到5月23日的16个工作日内,他们就受理案件120件,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受理量2.6倍。
据东莞市劳动部门统计,从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到5月15日,短短15天内,劳动仲裁的案件数量在第一季度增长了4.45倍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近几年来,劳动争议的官司有70%是企业败诉,某报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企业劳资管理制度存在很多漏洞。在一项“贵企业的劳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的选项中,选择“很完善”的为0人;选择“还不错”的有44人,占51.29%;选择“有很多漏洞”的有41人,占47.7%;还有1人选择“没这方面的制度”。
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的一致度也非常低,只有26.3%的企业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完全一致,51.3%的企业小部分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不一致,还有10.5%的企业完全无视法律的存在,制定的规章制度很多都与现行法律相悖。令人意外的是,居然有11.9%的HR经理对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与现行法律一致竟然全无考究,一切只依老总及HR经理的个人喜好来。
由以上调查可见,不奉公守法的企业仍然占很大比例,这是造成劳资争议以及群体性事件增多的最重要因素。
HR,夹心饼干难为
某日企人力资源主管在经历2007年工人罢工事件后这样说:“人事科就像一个救火队员,不仅要防范对外的法律风险,更要时刻警惕工场领导们劣质作为将会带来新一轮矛盾。在第一次罢工之后,公司与工会的处理决定又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意见分歧,我主张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快刀斩乱麻一律辞退,可高层决策的摇摆不定最终导致整个局势的转变,公司陷入了被动,以至于此后三次罢工始终牵扯不清在那场人事动荡中我疲累不堪,不管面临如何的局势,人事科始终都得站在最前面挡着身前身后的各种不利的攻击。”
调查显示,发现企业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相悖时,73.6%的HR经理会选择与老总商量是否应按照法律规定来,21%的人因为清楚企业的现状,从没提出异议。但反过来,老总却不太支持HR经理的工作。调查发现,在解决劳资纠纷问题时,只有26.4%的老总非常支持HR的工作,而73.6%的老总要看情况才决定是否支持HR的工作。
在现今社会,到处竞争激烈,许多人力资源部经理为保住饭碗,不得不做一些违心的事,例如明明知道公司的做法不对,却必须站在公司这一边。某位网友无奈地说:“如果想继续在公司,就得站在公司立场上。”
然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案件,HR部门总是首当其冲,如能胜诉,还能相安无事,如果一旦败诉,可能等着HR的只有更多的官司和老板的白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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