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指出,国家相关部门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农村的消费特点和消费水平,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标准,然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优中选优,确定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和21家流通企业中标。
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既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其基本条件是:企业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一般应在5亿元以上;资信状况良好;配送能力覆盖本省所有县(市);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本省所有县(市),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
该负责人要求,在推动家电下乡工作中,生产和流通企业应各尽其职。对生产企业而言:一是保证试点产品质量,切实加强对生产流程的监控,保证试点产品货真价实。二是安排好生产进度,严格按照标书和承诺组织生产,争取尽快将试点产品投放市场。三是保证及时供货,确保试点产品不断档、不脱销。四是确定好产品价格,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限价和投标时的价格。五是建立试点产品追溯机制。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制作标识卡,做到试点产品与标识卡一一对应;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上记录标识卡等产品信息,保证试点产品的真实信息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并全程跟踪产品流向。六是保证配送渠道畅通。有自己销售渠道的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不断向农村延伸;没有自己销售渠道的,要与流通企业搞好衔接和协调。七是提供优质售后服务。不仅要负责安装好、调试好,还要包教包会,出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流通企业的职责:一是组织好货源。尽快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落实代理的试点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试点产品送到农民手中。二是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要通过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让农民对政策有正确的认识。三是尽快充实销售网点。每个销售门店至少要设立家电下乡专柜,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区甚至开设专卖店,同时要有统一的形象以便农民识别。四是与基层政府和组织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不同区域的销售方案,包括采用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团购还是店铺方式销售、如何建立配送网络体系等。试点开始前期,可以采用大批量配送的方式满足农村需要,以降低成本。五是做好与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尽快把销售网点信息工作平台装备起来,要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接口、做好调试,并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记录销售信息。六是组织好销售。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及非试点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出现违规的流通企业将受到处罚,严重的将被淘;要在网点明显位置设立补贴产品明细牌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牌等。
该负责人还表示,财政部和商务部将建立综合考核标准和处罚机制,对试点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中标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竞标标准,严格执行两部门的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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