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说,“无商不奸”。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商人利用自己掌握商品信息的优势,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恶意欺诈等现象比较普遍。所以,人们把所有商人统称为奸商,而不论具体的某位商人是否诚信经商。实际上,随着互联网时代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那些昧着良心坑蒙拐骗赚钱的商人,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而那些注重商誉、爱惜品牌和守法经营的商人,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大。
按照我的理解,诚信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真诚、自愿和平等;二是守信,按承诺履行各自义务。对于商人来说,如果他失去了诚信,他就失去了从事经商活动的资格。商誉源于良好的信誉,利润则源于良好的商誉。没有商誉,就没有真正的好品牌。现代企业的老板们,对于商誉的维护,应该像爱惜自己的生命样珍惜。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不要误认为,商人或者企业家就不能做君子,君子就不能追求利益。我认为,只要是合法地追求利益,只要是诚信地追求利益,只是通过为顾客提供价值而获得收益,都是正当的,都是应该鼓励的,都是应该尊重的。阳光下的利润,是社会对于商业流通价值和工商业过程中所创造价值的认可。离开了工商业领域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现代社会将无法运转,人类将重新回到物质生活与精神匮乏的遥远年代,这显然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我们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条件下都要坚守诚信呢?如果离开了道的统领,背离了社会伦理和道德价值体系,尤其是背离公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诚信是没有意义的。譬如,买卖双方交易非法的商品(非法书籍、非法影碟、非法走私等等),因为交易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在这里坚持诚信,肯定不可能被主流社会认可和倡导。
作为现代企业的老板,我们要对诚信有清楚的认知。首先,企业应该尊重、保护顾客和合作伙伴的合理权益;其次,企业不能获取非法所得;其三,企业不能获取可能陷入道德困境的所得;其四,企业一切经营活动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五,在与对手竞争过程中,只要不违法,可以采用谋略的手段;其六,克制对非法利润的冲动;其七,善待你的主管和员工;其八,不管商业环境如何变化,诚信之魂永远都不能丢;其九,诚信不仅要从自己做起,身先示范,而且要所有主管和员工都身体力行,将诚信的精神传达到位,深入企业的灵魂。
就我经营志高的经验而言,如果我们不坚守道义下的承诺,根本就不可能走今天。十多年的经营,就是十多年的奋斗,也是十多年的诚信。如果没有道义下的诚信坚守,志高就不可能超越历次重大的危机。即使到了今天,金融海啸横行的时候,依靠着诚信这块金字招牌,供应商体系、销售网络体系和企业本身这个体系都相当稳固。由此可见,诚信的价值是无价的!